文案圈圈-每一句都是经典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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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1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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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对建筑高度超过100米的高层公共建筑,鼓励有关单位聘用相应级别的注册消防工程师或者相关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

3、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4、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5、(三) 提供消防安全经费保障和组织保障;

6、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7、(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8、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9、(三)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0、(八) 促进消防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11、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2、(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拟订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组织保障方案;

13、(五)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定期进行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14、(四)管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15、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职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督促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6、(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

17、(二)按照不动产权属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建筑;

18、(四)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19、(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20、(四)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21、(二) 批准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年度经费预算,定期召开学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

22、(一)遵守住宅小区防火安全公约和管理规约约定的消防安全事项;

23、(六) 与学校二级单位负责人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

24、(七)按照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等消防组织;

25、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26、(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7、(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

28、(三) 审

29、(二)明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30、驻校内其他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31、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32、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33、(七) 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4、公安机关依法履行对高等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加强消防监督检查,指导和监督高等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5、(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36、(一)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7、(二) 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计划;

38、第十条接受委托的高层住宅建筑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39、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明确统一管理人实施消防安全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前款规定的消防安全职责,业主单位、使用单位应当督促并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0、(二)明确具体部门或者人员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41、普通高等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适用本规定。

42、第一章 总则

43、(三)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标志定期进行检测、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44、第九条高层住宅建筑的业主、使用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45、学校应当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消防演练,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46、学校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

47、(四) 督促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重大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48、分管学校消防安全的校领导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学校法定代表人负责消防安全工作,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49、(九)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50、(三)组织实施对建筑共用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

51、(一)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六)组织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综合预案并开展演练。

53、(一) 组织制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和协调校内各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54、(一) 贯彻落实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批准实施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55、学校各单位和师生员工应当依法履行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扑救初起火灾等维护消防安全的义务。

56、(三)配合消防服务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57、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

58、学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

59、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60、为了加强和规范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61、(二)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62、第八条高层公共建筑的业主、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统一管理人应当明确专人担任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并在建筑显著位置公示其姓名、联系方式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63、(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64、(四)按照法律规定承担消防服务费用以及建筑消防设施维修、更新和改造的相关费用;

65、(五)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

66、(五) 依法建立志愿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消防组织,开展群众性自防自救工作;

67、(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8、(五)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69、(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70、(六)组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71、(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规行为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及时报告消防救援机构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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