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并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2、(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4、按照规定及时交纳伙食费、粮票和医疗等费用,不得拖欠。
5、不过,按照要求被拘留的人必须做到:
6、扩展资料:
7、不准传播犯罪手段;不准拉帮结伙。
8、可以探视,也可以送钱和衣服。
9、《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0、(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11、仅仅拉架并没有参与打架的,不受处罚。
12、爱护公物,损坏物品要赔偿。
13、首先,受害人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
14、未经许可不得离开治安拘留所。
15、不准将危险品和违禁物品带入所内。
16、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治安拘留所依法保护被拘留人的通信自由。被拘留人寄出和收到的信件不检查、不扣押。被拘留人的近亲属的单位负责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可以到治安拘留所会见被拘留人。
17、(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18、严格遵守治安拘留所规定的纪律,自觉服从管理和教育,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反省自己的违法行为,认识错误。
19、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室内不准吸烟、喝酒;不准喧哗、吵闹;不准打架、骂人、讲污秽语言、敲诈勒索;不准乱涂乱画;不准强行索要他人饭食或物品。
20、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21、《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22、对他人违反所规的行为要及时劝止,并报告工作人员,不得包庇、隐瞒。
23、根据《治安拘留所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治安拘留所的工作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严禁徇私枉法、索贿受贿;严禁打骂、体罚、虐待和侮辱被拘留人;严禁让被拘留人为个人办事。严禁利用被拘留人看管被拘留人。
24、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