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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重点句子(背诵方面)精选30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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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重点句子(背诵方面)

1、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今为所识穷乏者得(德)我而为之”作比较,深刻地提示了“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为,从而证明了他们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经丧失罢了.“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

2、③“乡为身死而不受”——“此之谓失其本心”运用排比句,以“乡”与”今”对比,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妻妾侍奉、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就是丧失了“本心”。

3、第一段分为四层

4、①“一箪食”——“乞人不屑也”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

5、②”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阐述,说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

6、庄子最早提出“内圣外王”的思想,对儒家影响深远,深刻指出“《易》以道阴阳”,“三籁”思想与《易经》三才之道相合。庄子的作品喜欢以引人入胜的方式阐述哲理,被称为“文学的哲学,哲学的文学”,其中代表作品是《庄子》。

7、同样,生亦我所欲,死是我所恶,但当和「義」放在取舍时,明理的人会基于同样道理作出「舍生取义」的决定。

8、第二段总结

9、拓展资料

10、④“非独贤者”——“贤者能勿丧耳”运用递进论证法,前文已论证“义”字的存在,这里使主题升华,证明“义”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

11、先从反面论述,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接着用“由是”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不避患;最后用“是故”两句得出结论,证明“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因而人能舍生取义。

12、明确: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13、运用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作者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来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14、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15、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

16、①“鱼,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运用设喻,将生命与利益比作“鱼”和“熊掌”,引出中心论点。

17、《鱼我所欲也》论证思路是: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18、!对比的运用

19、第二段分为三层

20、庄子(本名庄周,公元前369年-公元前286年,一说公元前275年),字子休(亦说子沐),宋国蒙人,先祖是宋国君主宋戴公,战国中期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和文学家,先秦七子之一,道家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创立了哲学学派庄学,与老子并称为“老庄”。

21、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从反面假设推理,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不避患。第二段举例论证,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论点。

22、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当二者不可兼得时,如何作出取捨?

23、②“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24、生命诚可贵,仁義价更高。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古代君子之行也。

25、孟子的论证思路是,即使鱼和熊掌都是美味的食物,但当二者只能选其一时,一般人都会舍弃鱼而取价值更高的熊掌的。

26、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27、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28、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29、③“如使人之所欲”——“所恶有甚于死者”正反对比,进一步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

30、本文首先提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舍生取义”,这是全章的论点。然后说明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人都有“欲生而不为苟得,恶死而有所不辟”之心,即“羞恶之心”;又从反面来说,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会不顾礼义,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因此,重要的是,求生避患不能违背“义”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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